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成都社保大病补充报销比例是多少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成都社保大病补充报销比例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38.5%;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2.5%;4、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60%。二、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目前,大多数的成都城镇居民会在参加一份社保的基础上,还补充一份医疗保险。当参保人生病住院时,不但可以在社保的基础上报销一部分,还可以在补充医疗保险中报销一部分的医疗费用。但很多人对其报销标准并不能很了解,那么,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针对这一疑问,小编特此访问了保险业内专业人士,保险专业人士表示,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标准根据缴纳年限而定,缴费满1年不满3年的报销300元;缴费满3年不满6年的报销400元;缴费满6年不满9年的报销500元;缴费满9年不满12年的报销600元;缴费满12年不满15年的报销700元;缴费满15年以上的报销2000元。另外,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多份补充医疗保险并且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合算报销医疗费用红,但一次合计报销的金额不能超过1万元。由此可见,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根据缴纳年限而定的。大家在报销时一定要看清楚已经缴费的年限,这关系到参保人报销金额的多少。其中,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最高是不能超过1万元,最低报销金额为300元。三、报销流程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一般是直接联网结算。如未在医院联网结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申办人携带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社会保险卡、参保人员和代理人身份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等资料前往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即可。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成都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12333。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社保大病补充报销比例是多少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社保大病补充报销比例是多少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
以下是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津贴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业具体规定"计算。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须符合条件有哪些?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成都 社保 生育险怎么报销须知
生儿育女是女人的天职,成都的怀孕的年轻妈妈们。很多妈妈为了自己购买了生育险,这样在分娩后,可以拿到一部分的保险费用,为自己生孩子减少了负担。现在生一个孩子养育一个孩子是很不容易的,能有一部分报销还是有很大好处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成都社保生育险怎么报销须知什么问题。
社保生育险怎么报销?成都市社保09年4月出台新的生育保险规定:
生育津贴是以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为计算基数,市平工资提高后,生育津贴待遇标准也随之提高。
对于个体参保人员,若以2008年市平工资为生育前12个月的缴费工资总额,女职工顺产可享受生育津贴6088.19元,较去年增加678.08元;剖宫产可享受生育津贴7102.89元,较去年增加791.1元,增幅达12.53%。
对于单位参保职工,若以2008年市平工资的60%保底作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女职工顺产可享受生育津贴3652.92元,较去年增加406.86元;剖宫产可享受生育津贴4261.73元,较去年增加474.65元。与市平工资提高前相比,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保底标准增长12.53%。
关于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
社保生育险怎么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一、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生育费用报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二、各类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所有证件均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新政策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生育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城乡育龄妇女住院生育的经济负担,确保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引导、保基本和可持续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三条(部门职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工作。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市)县所辖区域内的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工作。
财政、卫生、人口计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第四条(业务经办)
市和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政策宣传、就医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适用对象)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居民)在保险有效期内,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第六条(统筹模式)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策、统一的管理。
第七条(资金渠道)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解决。
第八条(待遇支付范围)
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一)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
(二)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等费用;
(三)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
(四)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依法应当纳入待遇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及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待遇支付标准)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的具体支付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等部门另行制定,并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十条(不予支付情形)
参保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的费用不予支付:
(一)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
(二)超出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规定范围的;
(三)因自伤、自残、醉酒、吸毒、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妊娠终止的;
(四)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五)除急救、抢救外,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六)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的。
第十一条(就医结算管理)
参保居民在本市生育的,应当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医疗方案、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并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参保居民在异地生育的,在生育或终止妊娠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支付标准和有关规定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具体的就医结算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违规责任)
参保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成都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市政府令第165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生育保险资金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政策调整)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对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做出调整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对本办法进行修改,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第十四条(解释机关)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国家新的社保法今年7月1日起生效,由于人社部还未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成都新的生育保险办法无法出台,因此从7月1日起暂停拨付工作
如何恢复拨付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相关政策的过渡期进行特殊处理,先按照老政策报销,等今后新政策出台后再补发差额。个体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拨付于12月1日正式恢复;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工作将于12月8日正式恢复。
昨日,成都市人社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由于政策调整(提高待遇)而暂停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工作于昨日正式恢复。”
成都商报记者随后从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处得到证实。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由于生育保险报销处在相关政策的过渡期,因此进行特殊处理,先按照老政策报销,等今后新政策出台后再补发差额。
网友发帖:生育保险为啥不能报销了
11月27日晚6时34分,网友“花样美男他爹”在天涯社区发帖称,自己是“80后”的穷二代,家境贫寒,老婆是在无车无房的情况下和他结婚的。“老婆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但因职业所限,上班对胎儿有影响,老婆从怀孕4个月起就没上班,工资没有了,社保也只能自己缴。如今又添了个小宝宝,压力就更大了。”
在帖子中,“花样美男他爹”讲述了自己遇到的报销难题。“前段时间老婆生完小孩,我拿上出院时的**及相关资料去报销,结果被告知现在不能报销。柜台大姐称新政策没出台,要等新政策出台才能报。我就说新政策没出台为何不能按老政策报销。她说不能,而且是几个月前就开始不报销生育保险了。回家后在网上一查,果然是从今年7月1日起就不予报销生育保险了。”该网友提出疑问:“就算没有新政策,现在为何不能按老政策执行?”
随后几天,这篇网帖引发3600多人次网友关注,其中有各种身份的人。有的自称孩子父母,有的自称公司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还有一些网友称自己也遇到了一样的报销难题。
人社局及时响应:可按老政策报销今后再补差额
同样关注到这一网帖的,还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昨日上午11点21分,该网帖收到一个最新的回复:“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就暂停拨付了,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待遇提高),目前暂停的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工作已经恢复了。详见成都人社局官方微博。”
成都商报记者据此查看成都人社局官方微博,在昨日上午10点47分发布了一则消息:“由于政策调整(提高待遇)而暂停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工作于昨日正式恢复。其中:个体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拨付于12月1日正式恢复;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工作将于12月8日正式恢复。”
昨日,成都市人社局下属单位成都市医保局工伤生育处相关负责人向成都商报记者证实,此次的政策调整正是受网友“花样美男他爹”的这一帖子所引发。该负责人称,他们大约在11月28日就收到了人社局传来的相关通报,并对此帖子给予了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进行专题研究。
该负责人解释说,今年7月1日新的社保法生效,之前成都市相关的生育保险办法的部分规定就不符合新的社保法了。而随着这几年成都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成都市民的生育保险待遇也理应提高。但因为人社部将要出统一的指导意见,成都市新的生育保险办法也就还没有出台。如果成都贸然以市政府令出台新的生育保险办法,可能很快又会面临因为和人社部的指导意见不符而“朝令夕改”的问题。所以该局决定从7月1日起暂停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工作。
“但考虑到部分生育家庭有及时报销的诉求,还有网友担心生育保险制度是否会调整,局领导在研究后很快决定,采取一个变通的做法,先按照老政策报销,等今后新政策出台后,再补发差额,让市民及时享受待遇,心头踏实。这是政策过渡时期的特殊处理。”工伤生育处该相关负责人说,因为网上申报系统升级的进度,个体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工作先恢复,单位职工的稍晚几天,报销的流程与以前一致。
该负责人也同时表示,希望市民能够理解社保部门的这一难处。前段时间生育的家庭,还是可以先构进行备案,保留**等手续,在新的政策出台后再进行报销。
法律主观:
成都社保医保怎么样报销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成都的社保医保是怎么报销的(一)门诊医保报销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成都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二)住院医保报销直接去医保报销窗口结算费用即可。二、成都社保卡的用途1、记录居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信息,它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就业状况,并记录了持卡人的社会保险帐户信息及缴费情况、职业技能、就业经历、工伤、职业病及伤残程度等。2、记录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并将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记载到它的卡面以便查看。3、可用于查询居民本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4、持卡人可持卡到定点医院就医,到医保指定药店购买药品,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值得注意的是,参保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障卡可以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是不可以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5、参保人失业了,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的手续,并申领失业保险金以及申请参加就业培训;6、参保人可持卡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7、参保个人还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等。8、持卡人还可以凭社会医疗保障卡上网查询相关信息。三、成都社保卡可以在异地就医吗可以的。异地使用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第一步:先备案先备案是指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目前我们全国有统一的备案表,进行了明确,关键的信息是两条。一是要说清楚备案的原因是什么,你是出去常驻还是异地安置,还是在外面工作,还是转诊转院,要把原因告诉经办机构。二是要去什么地方。经办机构采集这两个关键信息后,传到国家的结算系统,到相关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其他的信息社保卡都有,比如姓名、卡号,不需要另外采集。第二步:选定点选定点就是说群众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注意是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去。大家可以在公布的网站上实时查询机构有哪些,是什么级别,在哪个地方都可以查询出来。参保人员到外地可以选择的医疗机构范围越来越大。第三步:持卡就医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持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患者一定要用社会保障卡,要持卡办理入院和结算。无论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还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保人员,只要按规定进行备案,履行相应的手续,都可以享受到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社保医保怎么样报销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成都生育津贴2022年最新政策如下: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按照规定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在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领取成都生育津贴。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申请成功的用户,只需要把医疗发票保存好直接去社保中心报销就行。其中,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
总的来说,女职工想要领取程度生育津贴的话,则需要满足上述条件。简单来说,生育津贴就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需要提醒一下的是,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根据成都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成都社保局拨付给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其中生育津贴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如社保机构拨付费用不足以支付生育津贴,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如有结余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申请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成都社保机构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即可。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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